热门资讯

178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企业受到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3-02-27 14:55: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违法超限超载,行政处罚,,178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企业受到行政处罚

内容简介

据统计,7月至6月,我区违法超限运输超过运输企业总车辆数10%的单位共有178家,其中超过30%的47家,连续两年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0%的1家,连续两年违法超限运输超过10%以上的22家,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超过3次(含3次)以上的车辆105辆。据了解,鉴于违法超限运输车

据统计,7月至6月,我区违法超限运输超过运输企业总车辆数10%的单位共有178家,其中超过30%的47家,连续两年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0%的1家,连续两年违法超限运输超过10%以上的22家,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超过3次(含3次)以上的车辆105辆。

据了解,鉴于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超过企业车辆总数10%的企业较多,此次将先对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数超过企业总车辆数30%(含30%)以上的企业实施为期三个月的停业整顿。自下发停业整顿通知书之日起计算,1年半内停止办理新增车辆业务。对违法超限运输连续两年超过企业总车辆数10%(含10%)以上的企业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之日起计算,限期整改一年半,且在一年半内停止办理新增车辆业务。对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企业总车辆数10%(含10%)以上(30%以下)的企业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之日起计算,限期整改一年,且在一年内停止办理新增车辆业务。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收回其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对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驾驶人员建立黑名单,并且一年内不允许参加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培训。

乌鲁木齐朋运工贸有限公司是全区唯一一家连续两年违法超限运输超过运输企业总车数30%以上的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规定,属于情节严重,被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货运处负责人说,在具体处罚工作中,各级运管局将根据自治区路政海事局的违法超限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企业下发停业整顿或限期整改通知书以及吊销车辆营运证,要求企业在停业整顿期间,组织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进行学习。对在停业整顿期间该企业的车辆继续在营运,仍不整改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停业整顿和限期整改到期的企业需由由当地运管局进行验收,书面报自治区道路运输运管局批准后,才能准予恢复其正常业务。

自治区运管局将向社会公告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货运企业总车数10%及以上的企业和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牌号。

没有了 没有了